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外〔2015〕30号)、《关于2016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财务〔2016〕62号)、《关于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商务外贸〔2015〕38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承办单位初审、复核,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研究,拟对2016年第三批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资金项目予以支持。现公示如下。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公示期间对项目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6日
监督电话:
厅财务处:0591-87270296,传真:0591-87271458
厅机关党委:0591-87753731,传真:0591-87270270
厅外贸处:0591-87270300,传真:0591-87842460
廉政举报电话:0591-87270288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附件:2016年第三批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