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研究,拟将福州市商务局等46个单位作为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陈昕等100名同志作为全省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人事处 电话:0591-86273678
省人社厅表彰处 电话:0591-87833920
附件:1.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全省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