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三农”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历来把“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进行实化、细化,确定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我省得到有效落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脱贫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沿海较发达的县(市、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主要任务包括:
(一)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和供给,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落实好粮食储备流通各项措施。二是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三是发展蔬菜、水果、畜禽、水产、食用菌等特色优势农林产品。四是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强流域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推进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一是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二是实施种业振兴,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育种创新攻关,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种业企业。三是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加快农机装备薄弱环节研发,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信息化。
(三)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一是加快推进“三区”建设,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集聚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形成一批产业强县、强镇、强村。二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生产服务业,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是推进农村创业创新,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建设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孵化载体,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实现农民和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
(四)建设宜居宜业农民新家园。一是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完善县镇村规划管控,科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至202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二是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农村供水和防灾减灾能力,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完善农村物流体系,促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三是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持续整治提升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四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 ”向乡村延伸,打通省、市、县、乡、村农业信息资源服务体系。五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健康、养老等事业发展。六是扩大农村消费。
(五)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乡村。一是推进质量兴农,加快农业农村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二是推进绿色兴农,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污染耕地治理力度。三是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强化农业资源保护,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议事决策工作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二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三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加强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决遏制乡村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农民终身学习。五是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农村文明村镇建设,繁荣发展乡村优秀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稳定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二是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着力改善脱贫地区生产条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三是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四是深化闽宁对口协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是畅通城乡要素循环,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双向流动,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二是深化农村改革,重点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改革。三是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银行保险服务水平。五是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实施闽茶海丝行,扩大我省农产品国际影响力,加强菌草援外等农业技术国际合作。
四、组织保障
建立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估制度和跟踪考核机制,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实施方案》得到有效落实,多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