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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2-0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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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商务和口岸法规、规章、政策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市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 

  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市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莆台、莆港、莆澳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组织与实施口岸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 

  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投资促进科

  组织、协调“9.8”投洽会和省商务厅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等;承担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和促进;对接省商务厅涉及招商引资业务;负责制定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县区(管委会)的企业“引进来”投资促进工作;做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工作。

  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指导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重点企业等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监测分析第三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第三产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订第三产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第三产业政策、措施、年度目标落实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协调管理我市商品贸易经营秩序,负责国际品牌保护,组织协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对事项,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根据上级商务部门的授权承担有关方面的反垄断工作,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开展双多边竞争政策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外经科

  贯彻执行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依法承担对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援助的权益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监督管理对外劳务派出机构;牵头协调处理有关境外劳务、就业的突发事件;对接省商务厅区域处中涉及对外投资等业务。

  通关科

  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口岸通关环境建设、大通关绩效评估、通关协作机制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我市口岸资源推介和湄洲湾综合通道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承办全市口岸大通关热线咨询、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协调对台口岸通关事务;负责承办福建电子口岸(莆田)建设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等。

  口岸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口岸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实施全市口岸开放、整顿、关闭和设立外贸作业点的协调、审核、验收、核报工作,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口岸工作分析和统计。

外资科(行政审批科)

  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吸收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及档案管理;依据授权进行限额下项目的审批,负责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外资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投资环境测评工作,承担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口岸)窗口各办证业务受理、发证工作等。 

电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扶持措施和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示范县区和示范城市建设;指导电子商务商协会及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企业进行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商贸科

  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承担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拟订与组织实施、流通业行业统计、行业标准推行、行业科技进步;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我市国内贸易的动态跟踪和研究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内贸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

  市场科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和承担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酒类、药品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 

  外贸科(市机电办)

  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外贸发展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综合协调、评估和分类管理境外展览会,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负责产业安全工作,承担产业安全预警、产业损害调查研究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规章;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动植物防疫、濒危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依法执行进出口配额、许可等贸易管制措施;负责加工贸易管理;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市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对接省商务厅区域处中涉及对外贸易的业务。 

  法规科

  牵头组织拟定我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我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法制工作;参与起草我市商务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负责对接“自贸区”、“一带一路”等政策研究;负责市政府wto事务协调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财务科

  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局各类资金,负责协调、监督、评估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由局负责安排的其他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配合申报各级各类商务扶持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局机关年度总结、经济分析会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效能、综治、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信息发布、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计生政策落实和督查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经贸类出国(境)的有关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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