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省自贸办、福州海关及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省商务厅召开座谈会,就加快《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进度,推动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政策尽快在福州自贸片区落地实施等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
会上,省商务厅自贸政策研究处负责同志介绍了上报商务部《福建自贸试验区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方案(送审稿)》的总体思路、试点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总体情况,福州海关食商处负责同志通报了海关总署对推进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经发局负责同志汇报了福州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赴上海自贸试验区考察调研情况。与会同志就再制造产品的定义和范围、适用企业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风险监管等关键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研究了福州片区筛选的试点企业名单和拟进口再制造产品清单,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达成初步意见,会议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省自贸办将密切跟踪商务部试点方案批复情况,强化与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会同自贸片区继续完善试点方案,进一步筛选核实重点试点企业及再制造产品进口清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试点早日落地实施,取得实效。